何晓玲:社会化养老的三大基本概念需正确解读(2014年会专访)

发布时间:2014-06-05 13:36   浏览数:670

6月4日下午,在武汉召开的“2014中国社区发展协会年会”会场,江汉大学特聘教授何晓玲接受了中国社区网采访。

江汉大学法学院教授何晓玲

“居家为基础、社区为依托、机构为支撑”

何晓玲长期从事社区养老服务调研工作,结合调研,何教授提出,从一些地方近年来的政策走向和实施举措看,一些“顶层设计”已经出现了偏差。

在国家对社区养老的顶层设计中,其中心环节为“居家为基础、社区为依托、机构为支撑”,即到2020年,要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、社区为依托、机构为支撑的,功能完善、规模适度、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。何晓玲认为,这一中心环节思路明确,巨大的社会需求需要社会政策、社会服务的跟进,其发展过程可追溯到2001年民政部由上到下推进的《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》。三年计划之后,到2005年,开始社会化养老服务实验区活动。

然而我们是否真的读懂了“居家为基础、社区为依托、机构为支撑”蕴含的真相和深刻意义?何晓玲认为,由于认识角度不同,大家在理解上可能存在一个误区,即将这一原则分解成了三个部分。“这一原则是一个有机体系,不能割裂成‘居家养老’、‘社区养老’、‘机构养老’三块。这样一来,就好像把老人分成了90%住在家里养老,其余的20%由社区、养老院照顾一样。”

何晓玲说,“居家为基础”并不是所有老人都住在家里养老,而是整个社会政策的支持首先立足在“家庭”。动员家庭力量、高度重视家庭的同时,积极发挥“家”有关的一切养老服务元素的作用,如邻里、近亲的守望相助等,使他们得到最大化的政策优惠和社会支持。“根据国外成功经验,我将这种搭伴养老形式命名为‘类家庭’,如一户独居老人家庭与另一户空巢家庭结对子,互帮互助地养老。”何晓玲强调,“居家为基础”是面对当前的“未富先老”、面对未来的“劳动力不足”、缓解养老服务巨大需求压力的最经济、最有效的途径。

其次,对“社区为依托”,不能简单理解为仅仅是社区直接为部分老人提供各项照顾和服务,其实质是“资源整合”。首先是政府自身资源的整合,如房屋、场地、部门间协调整合等;其次是专业服务资源的整合,如医疗卫生,康复护理,物业、家政服务等;再次是社区养老服务的人力资源整合。

“机构为支撑”,这个机构指的是什么机构?它要支撑的又是什么?无疑在人们脑海里想到的肯定是各种养老院、福利院、老年公寓等院舍式机构。何晓玲认为,要承担起养老服务“支撑”责任的,恰恰不是这些院舍式的专业养老服务机构。她认为,要想让“机构为支撑”支撑起社区养老服务大厦,“培育发展”是关键。首先,培育发展各种专业服务机构,鼓励已有专业服务机构在规模化基础上向社区延伸,如系列托养所、康复护理站等,以满足老人的基本生活和生存需求其次,要培育发展各种社会公益和社会活动组织,以满足老人精神文化需求;再次,要培育发展能够接受政府委托、承担起各项为老服务的总协调、总落实和总监督职责的专业老年社会工作或服务机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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